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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三家银行、支付机构共计被罚没约80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警告,罚款204.25万元。私人银行部、运营管理部、合规部、信用卡部相关负责人一并被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80.1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苏某青(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个人网络金融事业部)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5万元; 林某(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法律合规部)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万元; 李某杰(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个人信贷部)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3万元; 孙某敏(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个人信贷部)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3万元; 钟某娟(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银行部)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5万元; 陆某(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零售银行部)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5万元; 谢某(时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营业室)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1.5万元。
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款36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168522万元。时任职于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舒某对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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